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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继承问题

婚姻继承问题 再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只用自己的工龄优惠(均只登记自己的名字)购买了房改房。离婚时在自己书写的离婚申请书以及离婚申请登记表的财产处理栏上均注明“无共同财产”,离婚后均交出土地出让金,各自都取得完全产权。、

  现在其中一方已经死亡,在去世时留下遗嘱,房子由自己儿子继承。


  请问:1.这样的房改房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2.“无共同财产”是否应算对财产作了分割处理?
 
        3.儿子继承父亲的房子,继母来要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dm233……(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3-10-31 09:2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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