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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 我住在江岸区堤角公园宿舍,今年五月由堤角公园管理处和武汉市振发置业有限公司下文说区政府将我的住房定为透绿工程依法对我的住房实施腾退安置,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当月就签定了拆迁协议,当时根据拆迁办的要求全部是在空白的拆迁协议上签的名,拆迁办说是他们的工作程序,要审批。我在交二证时要求拆迁办开据收条并注明安置房的地点,楼层和房号也按约定实施了搬家。可现在拆迁办不按白纸黑字的协议和承诺还我安置房,
我的电话:15927086586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城哥(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9-1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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