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房屋采光权问题

房屋采光权问题 尊敬的王律师:您好!劳驾您了。我是汶上县城的一居民,拥有一套合法自建房,2006年我的前院(南边)邻居盖两层10米高的楼房时,我与前者签了影响我后院采光权赔偿协议,签订了一下协议:《往南移宽1米、长17米,共计17平的土地面积,永久无偿提供使用,作为采光权赔偿》。当前需要确定这17平土地面积归属权应属于我时,但对方强硬辩解说归属权仍是他的,假如是他的,对我的赔偿不是等于零吗?问:这17平土地面积的归属权是他的,该说法对吗?怎样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等盼佳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anhe……(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3-10-30 20: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