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问题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解答如下:
1. 对于以前的历史,可以只陈述事实,不做扩大宣传;
2. 尽可能删除网站上的标识,以免侵权,若确实无法删除,可以做相关树木;
3. 不算侵权;
4. 可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洽谈,我们将为你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
1、之前对你现在产品的报道不能使用了。
2、也不能用;3、不算侵权。
4、可以固定侵权证据,向工商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停止侵权,并索赔。
1、对于以前的历史,可以只陈述事实,但不能扩大宣传的。
2、有“烛生活”商标的需要删除的。
3、一般不算侵权的。
4、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等。
您好。1,“烛生活”是您经济生活历史的一段记录,历史是不容抹杀的,所以将该段生产经营的介绍以及当时的情况进行说明使用,是可以,但须注明时间范围。
2,网站上的宣传中“烛生活”水印,尽可能做技术处理,这是可以做得到的。但在初始页面上须如遗漏注明免责声明。
3,不算侵权。
4,如果有其他人的侵权行为,收集证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请为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