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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问题

关于商标问题 2008年我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烛生活”并拿到正式商标,之后是一直从事工艺蜡烛行业。2013年3月的时候,我转让了商标“烛生活”,申请新商标“玩逸生活”,增加了新的工艺品,但是仍然包括了工艺蜡烛的销售。就是说只是商标给了别人,但是我做的事情还是蜡烛等工艺品的经营。


转让商标之后,大概是10个月时间就成功了。所以,目前我想咨询几个问题,在明年前修改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1 我在“烛生活”商标还是我的时候,做了一些报纸,电视台和杂志的报道,现在还能不能作为段历史的说明做使用?如果不能,那么,之前属于我的历史,应该怎么说明?

2  商标转让之后,我的网站就没有涉及相关的烛生活标志的使用了,但是,我网站上以前的一些图片上用的是“烛生活”的水印标志,因为数量很多,改起来很麻烦。我可以不可以做一说明呢?这些图片的发布时期都是商标还是我方的时候发布的。

3  我现在网站出现“玩逸生活蜡烛生活馆”“果冻蜡烛生活馆”一类的字样,不算侵权吧?


4  我们的品牌的卡通形象全部都通过了版权局的注册,并拿到了证书,那么有人使用这个版权,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le……(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10-3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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