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乘坐黑出租出车祸,雇主负何种责任?
对C受伤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司机。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我的补充: 2013-10-28 14:43
在雇佣关系中,乘车上下班不是属于从事雇佣活动,所以雇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即A不用承担责任。
雇主是不负责的
你好,应该由面包车驾驶员承担责任。
如果是劳务关系,A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要看c在事故中是什么责任,如果非主要责任以下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事故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为准。
算工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你好,如果是劳务关系,A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要看c在事故中是什么责任,如果非主要责任以下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事故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为准。
雇主一般不承担责任,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