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河北保定,想咨询一下。我从2009年8月28号来公司工作
我在河北保定,想咨询一下。我从2009年8月28号来公司工作 我在河北保定,想咨询一下。我从2009年8月28号来公司工作,当时是与一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被委派到此公司参加工作,未办保险。2010年11月份与此公司签订合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同时被通知办理保险手续,由于我的手续不齐全,未办保险。2013年5月份,在公司强制下我才于7月份将保险转移过来。要求公司补缴2009年9月份至2013年的社保费,已经劳动仲裁了,裁决结果是:因为我的保险手续不齐全,导致公司无法为我办理保险,我自己承担法律责任,驳回了我的仲裁申请。
我自己存在不主动办理保险的动机,现在要起诉,法律是否支持?能否得到补偿?现在仍在公司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3-10-26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