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因此,本案中,您受伤所获的赔偿,应属于您个人财产。
不完全属于
不属于
你好,因交通事故赔偿的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位朋友,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属于您个人财产,但可能不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