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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事还是刑事

民事还是刑事 2013年5月在网上认识一个男人,开始以男女朋友交往,亲信了此人,前后就见过三次面。骗取我的信任后,拿走了我所有的信用卡,给我寄了一份借款协议,称卡是借走的,总金额为22万。当时几张卡的总额度。协议上写的是每月按时还信用卡,给予1W的利息。
结果1个月之后,几张信用卡被透支完了,钱都被他取走了,这个男人也消失了。给的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没办法告他,报警,警察说这个人存在,不属于欺诈。
现在过去五个月了,这笔22万的款自己还上了,信用卡也注销了。但是对于这样的骗子为何无法得到惩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yan2……(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10-2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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