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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帮朋友担保高利贷

帮朋友担保高利贷 今年5月份,我碍于朋友情面,帮朋友去担保了三万高利贷,现在朋友没钱还,债主找到我。经过协商债主同意我出1到2万而放过我。但是那张借条却不能给我,也不能把借条上我担保签名的地方撕给我。他说可以另写一份申明,说与我解除担保关系。请问这样的话那份申明合法吗?该怎么写那份申明,以防止他反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36956……(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0-09-13 20: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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