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登记后给的彩礼,在筹备婚礼期间提出离婚,没有共同生活,法院按赠与,算共同财产分割有法律依据吗、法院答疑解释;登记前算彩礼,登记后算曾与,登记就算共同生活、对吗(有证据没共同生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沈阳咨询者(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9-13 19:2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