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省法制办驳回我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应向哪级法院提起诉讼?

省法制办驳回我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应向哪级法院提起诉讼? 辽宁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辽政行复驳字【2013】163号
说: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辽宁省社科研究系列高级评委会办公室是辽宁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评审评委会的下设机构,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此不是适格被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一项(一)款和第四十八条一项(二)款规定,决定驳回该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省法制办驳回后我应该向哪级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5625……(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3-10-24 13:2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