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合同为生效的情况下,押金是否可以要回?
合同为生效的情况下,押金是否可以要回?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10月16日与中介一起看了房,当天付了1000元押金(有发票凭证),(对方没有告知,如果房屋不租的情况下,押金是不可以退的以及最低押金标准这么一个说明)10月20日中介送来合同书,甲方信息已填完整并且盖章,乙方(自己)信息未填,章未盖。(也就是合同还未生效)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提出不租此房子,那么之前所付的押金是否可以要回?
麻烦请帮我解答这样一个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l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10-2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