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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

家庭婚姻 我和我老公是8月1号双方签定的离婚协议,当时双方约定有时间在一起回去办理离婚手续,因为都在外打工,当时协议里约定他一个月给1000块小孩的生活费,两岁小孩随我生活,可是到现在为止,他只给了1000块,后面两个月都没有给?请问我们自已签的协议有效吗?另外关于小孩生活费这块我要怎么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gl……(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10-2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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