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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房屋继承怎么还要再让公证处出具子女放弃遗嘱

有遗嘱的房屋继承怎么还要再让公证处出具子女放弃遗嘱 我妈妈和叔叔结婚十几年了,是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叔叔不在了,在叔叔生前留下遗嘱并且请公证处公证了遗嘱,内容是(为了避免叔叔的子女因继承房产的纠纷,房子属我妈妈一人继承)为什么到房产部门更改房子名字(叔叔的名字改我妈妈的名字)还要子女放弃继承书呢?房产部门说他们不知道是不是最后遗嘱。请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fv3253(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0-09-13 08:5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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