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甲方有无机会通过法律手段要回2万元?
甲方有无机会通过法律手段要回2万元? 甲乙双方合伙开文印公司,甲方出二万元,乙方出8万元,当时无办工商登记,经营管理事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入股时甲乙双方签订合伙协议。由于甲方一直在外工作,对经营状况两个月左右过问一次,但乙方总说自己不会作帐,根本没提供过账目,且大半年下来总是以亏损为由跟甲方说没得分红。中途又没跟甲方商量,直接把公司转变成传媒形式的公司,最终结果说亏完了。请问甲方有无机会通过法律手段要回2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k5(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10-20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