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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纠纷

信用卡纠纷 2009年9月20号在商场用信用卡消费时被告知密报出错,需到银行查询。随后到宁波查询,被告知透支遇期,需还款后解除冻结。我告知银行我有很长时间未收到对账单,而我普通都是收到对账单后去银行还款,而且经常会存点钱以备消费。因此,请银行查询我地址是否出错。银行告知了对账单地址,但并不是我以前登记的地址,银行还把我的工作单位换了。且告知我有2张信用卡。而我从来没有向银行申请第2张卡。

根据银行提供的资料,我到以我名义申请信用卡的公司,他们告诉我他们没有以他们公司员工的身份申请信用卡,而是把500张信用卡申请表空白提供给银行,在空白表上盖了章。

随后我再去银行查询,银行当事人承认工作失误,并会去消除我的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约1周后,银行电话告知我的征信系统已消除不良记录。

2010年7月,我去建行申请汽车卡,被告知由于不良记录被拒。

2010年9月9号,我去银行交涉,他们答应修改不良记录。但没有给我保证。我担心人民银行系统复杂,未必能修改成功。

此事已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以及未来按揭买房等事,并损害我的信誉。

请问:1。如果起诉,有效期是多长。律师费用是多少。
      2.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可以索赔多少。
      3. 最好的解决办法。
      4. 如果律师费用高,不请律师可以打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nwin……(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9-12 13: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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