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山东泰安,我想咨询一下:朋友聚会,喝多的情况下与朋友发生争执
我在山东泰安,我想咨询一下:朋友聚会,喝多的情况下与朋友发生争执 我在山东泰安,我想咨询一下:朋友聚会,喝多的情况下与朋友发生争执,不慎将酒瓶砸向对方女友的面部,导致脸部颧骨部位大约2厘米的口子(缝合2针,医生说一星期拆线),眼部肿胀(医生说无大碍,打针消肿),事后积极处理改问题,两天后对方要求出医药费10000元(医疗加住院花费在2000元左右),本方拿出5000元来交医疗费,事后再私了此事,但对方不同意,必须是10000,要求回去凑钱再谈。事后第五天,对方中间人(受害者她叔)要求拿10000元来处理此事,以后没有什么争议,本方就去了,协商不合,对方家长必须拿20000元+住院费用4000元左右(对方说)处理此事,本方总拿出12000元想了解此事,无果。我想问问如果此事双方协商不成,对方要求做医检,会不会够成轻伤或轻微伤及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和如果走法律程序会怎么处理?希望能够解疑达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3-10-18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