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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请问,我的官司能打赢吗?费用是多少

请问,我的官司能打赢吗?费用是多少 我爸爸生前包工程,用我姑姑家的房子做抵押,后来钱还不上,我姑姑逼着我爸把我家房子改为自己名字,说是贷款,还钱。当时我妈妈不同意改。但我爸爸心脏不好。没办法,就改了,当时说,只是改名字。我和妈妈随便住,不会赶我们的,改完没过几天,我爸爸去世了,我爸爸去世后第2年。我姑姑他们赶我和妈妈出去,我没出去。闹来闹去,和我签了这份协议。现在我爸爸去世第4年。我也结婚了,但是我在我老婆家里住。我妈妈自己在那个房子里,现在我妈妈找了个对象,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没有房子。就想先结到这个楼里,因为我们签了份协议,现在屋里都装修差不多了,我姑姑知道后,又要赶我妈妈出去。现在要起诉我们,我想问。我的协议好使吗?我能打赢官司吗?能赶的出去我吗。我姑姑还说,现在我家住的房子,还有五万元贷款没还上呢。这个能影响到什么对我不利吗?下面是协议。协议是当时我找人写的,我姑姑和姑父签的字。
           协议书
   甲方:程漠伦 肖宝娥
   乙方:肖建龙

  肖保国欠程莫伦欠款当时肖保国将自家所有的房屋宏达6号楼三单元701室过户到程莫伦名下以抵消所欠的债务,现肖保国死亡,由于肖保国与程莫伦肖宝娥系亲属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甲方程莫伦肖宝娥将肖保国原有已经过户到程莫伦名下的房屋交给乙方肖建龙(肖保国之子)无偿居住使用,居住使用年限为十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止)
  在肖建龙居住使用15年内,程莫伦肖宝娥对该房屋不得行使所有权,即不能变卖,抵押,出借,转让,如果程莫伦,肖宝娥出现上述行为,程莫伦,肖宝娥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无条件给付肖建龙违约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十五年后,肖建龙交出房屋,房屋所卖钱财多少与肖建龙无关。如违约,无条件给付程莫伦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反悔,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分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甲方:程莫伦 肖宝娥
                     乙方:肖建龙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肖建龙(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3-10-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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