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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别人先惹事,我动手打了对方,照成对方眼眶骨折,按照刑事责任如何处理?

别人先惹事,我动手打了对方,照成对方眼眶骨折,按照刑事责任如何处理? 原由:和朋友在一块喝酒,对方用讽刺比较激烈的语气侮辱了我,然后又喊了很多人,在对方对我拉扯的情况下,我先动手把对方眼眶打骨折了,按照刑事案件走法律程序我应该如何处理?从轻处理?而且对方有呃钱的明显现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rskon……(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3-10-1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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