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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业主房屋漏水,物业管理不予处理

业主房屋漏水,物业管理不予处理 业主房屋洗手间楼顶漏水(在未果五年的时候就发生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处反应,但始终以不能与楼上业主达成一致为由未予处理,现在房子已经过了五年,而且换了业主,现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处沟通,拖了一年还是没有给处理,现在说楼上业主同意修理,但须由新业主出5000元钱给楼上业主出去住宾馆,请问新业主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吗?如果放在还在五年内,是不是所有维修费用及相关费用是由物业管理处来出呢?新业主有需要对那些事物负责呢。请告知,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eat-……(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10-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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