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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两方争执动手打架后的损失赔偿问题

两方争执动手打架后的损失赔偿问题 甲乙两方发生争执打架,甲方先动的手,且甲方朋友在乙毫无戒备的情况下用碗砸向乙方头部后,又用碗的碎片割伤乙的喉部,医生诊断乙方伤口离动脉太近,若再深半厘米便会有生命危险,而乙方朋友看到乙受到伤害后,匆忙之中也上了甲方,但甲方伤情不及乙方,请问损失赔偿该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清影(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3-10-16 11:2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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