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学校作为乙方与开发商签了集体购房合同,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又与住户签订了《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约定建筑面积与付款方式、房款总额。但交房通知书上的面积却与约定面积不符,误差比达11.5%。认购协议上关于面积误差处理并没有约定按产权登记据实结算,也没有约定当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3%以外的如何处理。住户要求开发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承担超出3%以外的房款,但开发商却说面积增大时跟学校领导说过,由住户承担。可住户从没有收到过正式通知,只是传闻,也没有与开发商签订面积增大的补充协议。责任在谁?住户该怎么办?请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YW961(山西-朔州)
提问时间:2010-09-11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