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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是否可以算工伤

是否可以算工伤 我想请问我这个问题是否可以算工伤
   我于2002年6月份。有天下班后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当时喝着点酒。饭后我回来上班处拿我的东西准备回家,可就在上班处的楼梯上把脚弄断。事后领导把我的事算做工伤处理了。可是除了基本医药费之外没有任何赔偿。请问我可以打关司吗。还是算了
    如果是工伤.有什么法律支持吗
    如果不是工作,请问又是为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xawih……(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3-10-1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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