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急。打架致伤,能否经由派出所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

急。打架致伤,能否经由派出所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 事由经过:在一天吃宵夜的时候,我不小心碰倒别人的啤酒瓶,后已道歉,之后我就已经醉晕了,然后我身边的朋友不知为何与他们打了起来,而我记忆中,我是没有打的,但是现在他们被伤害方说我有打,连我的朋友开始说我并没有打(后来他们反口说我有打),当时并没有人证明我已经醉晕了,后来我和玩朋友们都走了,接着他们被伤害方碰见了我,也把我打伤了。
现在我和被伤害方达成和解协议,赔付他们医药费,经由派出所作证,当场撤案。
补充:对方有可能是重伤,重伤肯能性很大,不过没有去鉴定。
问:1.派出所可否作证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2.协议书是我一个人签名的,我其他朋友已经走了,由我签名,是否代表我认罪,我有打伤他们?会不会责任全在我身上?
    3.签订协议后,他们可不可以要求重新立案?如果重新立案,我会不会有事?
    4.如果到了检测院,我是否可以出示此协议书,以代表对方已谅解我,不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5.如果还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检测院会否接受此协议书,判我无罪,或者缓刑?机会大不大?

我平时比较文静,从不犯事的。这次也只是误交损友而已。实在后悔。

我查看过网上资料,是可以刑事和解的,而且积极赔偿也会得到减轻处罚的。

请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king……(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9-11 14: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