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车辆的安全性能技术鉴定该由谁负责做?费用谁出?

交通肇事车辆的安全性能技术鉴定该由谁负责做?费用谁出? 2011年12月11日在河北省晋州市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7死1伤的严重后果,受害方怀疑肇事车辆制动系统存在严重问题,向交警队提出要求对肇事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鉴定,交警队以各种借口推脱不做。一年以后,由受害方申请,晋州市法院委托北京一家鉴定中心对肇事车辆做了安全性能鉴定,发现其肇事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至此,受害方支付鉴定费13100元,到底该由谁负担?交警队以各种借口拒绝对肇事车辆进行鉴定是否算是渎职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鸣不平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10-15 13:1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