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我想咨询一下,我给别人写了张欠条,转让门市的,可现在我没钱了
按照约定履行的
你不交钱,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你们属于合同纠纷。 2.达成了合同就应当履行,由于你自身的原因无法履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3.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对方可以依据欠条要求你偿还债务。
看合同约定
可以起诉,判决生效后可以执行你的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