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造成对方轻伤,双方协调还是等法院判处?
打架造成对方轻伤,双方协调还是等法院判处?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亲戚A和他一个朋友B因对方带人来找事,随即也叫了自己的朋友来,最后双方打了起来,用类似于水果刀把对方的C打伤。事后,C在小诊所缝了3针,后来过了几天 C持续发烧,C父母发现送去医院,发现伤口内部已积累了血水,进行手术,并报案。亲戚A和他朋友B被抓,两人不知是谁拿刀,C一直说只认识我亲戚A,只要找我亲戚A的麻烦。现在我亲戚A和他朋友B已经在派出所拘留了30多天了,从公安局那边得知已经被初定为轻伤。(我亲戚A从初中就与C有些恩怨,还被C找人打过)
现在有几个问题:
1.对方说可以协调,需要我方一次性付6万给对方,对方同意给写调解书,那么如果双方愿意协调,但是还是会被判刑吧?那么如果直接由法院来判刑,会判多久?相比于由对方写调解协议,会判刑得比较轻吗?
3.如果被罚款大概多少?除了医疗费用,还有哪些?像农村户口来说,会稍微减少吗?因为一次性拿出那么多,亲戚家实在承担不起!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ingh_……(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3-10-13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