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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强奸未遂

关于性强奸未遂 有个女孩子被客人强行带到农院要进行性侵害,这个女孩子打了几个求救电话,有经理及时赶到却被那个男人打了,女孩子身上腿上都有明显伤痕,由于受管地限制,又转到另一个派出所,也就是那个男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可是接案人员只是在头一天晚上和第二天进行寻问,并在第二天对女孩子进行了5个半小时的不间断问寻,听说那个男人在当地有些人脉与势力,到第三天我们在对此事进行寻问接案人员一天没有接电话,只是在晚六点四十左右告之要等他休息两天后上班在给我们消息,我不知道这算一种什么行为,另外这种案件能否搁至几天在办,我们可不可以直接报上级机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swh20……(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0-09-10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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