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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为和供暖费该缴纳吗?

物业为和供暖费该缴纳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2010年买了一套期房,开发商于2012年2月交房使用,之后我一直未入住,收房时物业收取了一年的全额物业费,在2013年4月房屋装修完成,但我还是并未长期入住,只是偶尔过去看看,今年还是收取了一年的全额物业费。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还有在购房和收房时都咨询了供热费的缴纳,售房部和物业出一致口头回答,不用暖气不用交,未入住所以一直也未通暖气,却在2013年10月却收到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函,称供暖公司多次上门和联系后我一直未缴纳上年度供热费,还有滞纳金,在规定期限内未交清要起诉我,可至今为止我并未收到供暖公司或物业处任何形式提及供暖费缴纳的通知,再说我也未使用暖气,请问这该缴纳吗?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9742……(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3-10-1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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