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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价格纠纷
房屋价格纠纷 我与2011年以单价3000元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签署了认购合同,2013年和爱人离婚,因开发商是爱人的舅舅,现在让以4600元的单价补齐房款后办理房产证,理由是当时是给自家人的价钱,现在不是了,想了解这种做法对吗?我该不该补交?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9889mm……(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3-10-10 12:1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胡爱军律师
2013-10-10 12:13
如果认购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认购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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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当时我是单位员工,合同上有一句“为职工所有住房,可以住,但不能转卖”这句话有影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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