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问题
离婚财产问题 三年前我爸爸和妈妈离婚。
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他们的铺面的财产做了离婚分割。
但是并没有对我妈和我爸在分居期间我妈买的住房进行分割。
因为这个住房涉及到这样1个问题:
住房是外公单位的福利房,并且第一批买房子的钱是外公出的,由于外公退休不能按揭。
所以我妈就决定她来按揭。
来我妈又向我舅舅借钱还掉全部按揭贷款。
但是舅舅要求以借钱的数目来买这套房子。我妈也同意了。
当时由于我妈和我爸分居,矛盾很大。
当时我妈买房子的时候就找了个人代替我爸签字,卖房子。
当时我舅舅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就被公证处知道了后代替签字这个事情,就撤销了这个买卖房屋的公证。
属于不合法。等于说现在房产证还是我妈妈的名字。
但这个事情到现在已经好久年了。
我爸爸最后一次在中级法院判决分割铺面的诉讼中也提到了这个住房问题。
当时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对这个房子进行判决。但是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快3年了。
。我想请问下。诉讼时效过了吗?
我妈现在可以把这个房子重新过户给我舅舅或者卖其他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anyu……(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9-10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