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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法院如果找不到,会进行公告送达,只要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是什么含义

法院如果找不到,会进行公告送达,只要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是什么含义 在无法电话联系上借款人又不只准确地址的情况下,凭走时留下的欠条我怎样追回借款人借我的欠款还银行?借款人现在大概在异地江苏打工,不愿露面,若向法院起诉,法院能找到借款人(被告)吗?法院如果找不到,会进行公告送达,只要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是什么含义,起何作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j1238……(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3-10-09 19:5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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