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 新成立的物流公司,找了一个不懂建筑施工的人给他施工,造成延误工期,施工的人投入160万,物流公司于今年5月和施工人签了一个补充协议,让施工人在7月31日前工程全部完工,若不能完工,就不给钱,现在物流公司要清施工人,一分钱不给,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井泉(辽宁)
提问时间:2010-09-10 01:1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