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超出的工作时间怎么算?

超出的工作时间怎么算? 我在一个实行双休工作制的单位工作,每日工作是6.5小时,但我的岗位是三班倒的工作,没有双休与节假的概念。我每月的工作时间是170~190个小时,如果换算成6.5小时的上班时间,我一个月就几乎都在上班。单位应该如何对多出的时间进行补偿,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钟先宏(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9-09 23: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