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法律相关事宜。我有位朋友,女性,今年25岁
可以协商处理的
94年后已经没事实婚姻这个说法,所以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婚姻了。这么多孩子,可以要抚养费,另外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答:1、取得结婚证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2、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3、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之前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之后的不构成重婚的
1、你朋友与男方没有办理或者补办结婚证,且也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关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己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你朋友显然不符合),因此你朋友与男方只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方当然不构成重婚罪。
2、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二人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三个子女18岁之前的抚养费。至于对你朋友的赔偿是没有的,17岁已经是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了,清楚自己所做的决定,也应该对自己的决定负责。
情况值得同情,但他们不是法律上的夫妻,现行法律不保护该等事实婚姻之情况,只能提起小孩的抚养费用、财产等问题的诉讼。
因为没领结婚证,系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只能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1、你朋友与男方没有办理或者补办结婚证,且也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关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己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你朋友显然不符合),因此你朋友与男方只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方当然不构成重婚罪。
2、可以要求分割非法同居期间二人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三个子女18岁之前的抚养费。
周围邻居认为你朋友和男方是夫妻,男方涉嫌重婚罪,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94年以后,没有事实婚姻,!2、可以主张小孩的抚养费!
不属于事实婚姻;
没有赔偿。
依法对方不构成重婚,但你可争取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另外争取孩子抚养费等,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