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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如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

如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 我于07年5月购买了一套房屋,于5月21日交的订金叁万元,后于6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房屋首付款于交房屋时一次付了三十万元(均由我个人付款不,此款系我多年存款,有结婚登记前的相关银行存款凭条,当日取款当日交房屋款),贷款捌万元,均由我还贷(因对方无工作)房屋登记于我个人名下。请问离婚时:1.我所付的三十三万元是否属我个人的财产?2.如何证明是我个人财产,银行存取款能否作为证据?3.离婚时又如何分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G问题(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3-10-0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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