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班学生在学校摔伤 学校有责任吗
你好,学校有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机构受伤害,学校是过错推定责任,只有学校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所以学校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因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伤害的,校方应当承担责任
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