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一下各位,这种情况会被全部拘留吗?
请问一下各位,这种情况会被全部拘留吗? 事情是这样的,有三个人到XX和YY家门口等着,等到XX和YY出来后,没说两句就打人(彼此是认识的),XX被三个人打伤了,去医院做的鉴定是面部、手指及手腕软组织挫伤并且做了法医鉴定,YY也被那三个人打伤了,但只是手背挫伤,没有做法医鉴定(请问有必要做法医鉴定吗?),而打人的那三个人一点没事,XX报警了,警察已经下了传票,我想请问的是那打人的三个人会全部被拘留吗?具体够拘留多少天的呢?需要YY也去做个法医鉴定吗?(说得具体点吧,就是XX和YY想把那三个人都拘留了,请问这样的证据够不够拘留15天的?)
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了解到: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请问是不是符合上面说的这条呢?可以被拘留十五天吗?)
请各位帮我分析一下,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s04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09-02-02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