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购房合同签订为住宅,而在确权时为“公寓”的问题

购房合同签订为住宅,而在确权时为“公寓”的问题 2011年买的房,合同签订是住宅,但在确权时确按照“公寓”性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我不同意想退房,开发商不同意,给我回复意见说,请示了市土地局、规划局等政府部门答复如下:1、市土地局答复:执行商品房年限70年;2、城乡规划局答复:拟按照《公寓式住宅》确认;3、根据税务部门确认《公寓式住宅》在产权登记、转让所有权环节中征税等同于住宅。4、关于业主主张退房诉求,经认真研究,认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坚持该诉求的,请通过仲裁机构依法裁决方式解决。
    
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确权单位按“公寓”确权,在交易时能按“公寓式住宅”交税吗?两者交税一样吗?水电收费是不是也比住宅高呀?另外我们如果仲裁,能赢开发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C……(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3-10-05 21: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