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双方打架,受伤
双方打架,受伤 尊敬的律师,
1)我方喝酒后,遇到对方(在同一小区),说话不投机,对方先推搡我方,还扬言要给点颜色看看。因为他推搡我方,我方追他,,对方在前面检起一砖头打中我方头部,后又继续用砖头打。致我方脑震荡,110让先去医院做检查,打中我方头部时,我方另一人(共2人)打了他1拳。
2)在医院,我方一人又遭到对方5人的殴打,昏迷。后110让验伤,是轻微伤。而对方,就是在医院打人的其中一个人,居然住院,说在1)事件时,我方先打的对方,而且致对方轻微伤(好像没做鉴定),如果是他这样,那怎么还能再去医院打架?
派出所说这样在1事件中,双方都要处理。是这样吗?而且对方当天只在派出所呆了6小时,交1000元出来了,而我方呆了20小时,交2000元,(这些钱会还的),对方的父母经常去派出所闹。
肯请律师帮忙,谢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mple……(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09-02-02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