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关于房屋契税收取问题

关于房屋契税收取问题 请问在成都市新都区2009年底贷款购房第一套,2010年初放贷,今年3月余款已还清,且该房3月已出售。继而3月在成都市青羊区三环外再次贷款购买一套期房,请问本套房交房时,契税按一套房收取还是二套房收取呢?(购买市区房屋时,第一套房银行贷款未结清,目前名下只有市区这套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674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10-04 19: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