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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有外地人欠我钱,在当地已住二年多,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我提供他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我委托律师去他住的派出所查询,他办了暂住证,但派出所只给查不给出证明。请问派出所应该给出相关证明吗?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天涯知已(山东)
提问时间:2010-09-08 23:4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9-09 08:50
法律上没有此规定。可以到被告户籍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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