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强奸
属于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复议。
原属同居关系的,双方分手后一方强行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的,涉嫌强奸罪。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
应该是到检察机关去,检察机关会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做出说明。
1、他违背你的意愿,强行和你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2、派出所应当立案处理,如果派出所不立案,你可以到检察院反映。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可以纠正公安机关的错误做法。3、你也可以到上一级的公安分局刑警队报案处理。4、即使你们以前有过同居行为,那么他强行与你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也构成强奸罪,你没有编造事实,他告你诬告也不会成立。
以上律师的解答已经很清楚了,我只是希望你相信法律,坚持到底。
他们说的没有错
可向检察院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