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我想咨询一下爸爸去年工作的时候烧伤了眼睛,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
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了,通过工伤程序很难维权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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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年已经过去,工伤已无法认定;您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要求老板追加医疗医药费等各项费用。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老板承担责任
你好:向法院起诉,按照人损来要求赔偿。
什么时候康复的,有没有超过1年的时效,如果超过了,维权比较困难。
可以起诉索赔。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主张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本属于工伤,在一年内可通过工伤程序解决,但现在只能是通过人身损害解决。
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