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还建房面积比合同少三分之一,且含公摊
还建房面积比合同少三分之一,且含公摊 原房屋面积为45平,长13.5米,宽3.3米,无公摊面积。
09年开发商签订的拆迁还建合同:建筑面积45平,宽不少于3.3米,原地原址还建。
2 013年开发商的房屋基本框架已做好,我们从熟人那看到了房屋建筑图纸,其标注我的房屋:建筑面积36平(含摊)宽为4.3米,长为7.3米。(后又在官方网站上也核实了)
请问:
1.我们签订的拆迁还建合同是否有漏洞?如建筑面积45平,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包含公摊面积?
2.开发商还建面积未达到合同要求,是否违约?可否提违约金?重要一点,我们想要原来的面积45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shex……(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3-09-3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