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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先应该公布标准,再报材料与投票?

是否先应该公布标准,再报材料与投票? 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基本条件或制定更高的标准,对申报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核结果报学部学术委员会。”
请问此处的“或制定更高的标准”需不需要先公布,而不是材料交上来后,当场制定后当场投票,有何法律依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engai……(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9-29 22: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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