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没有领证,男方有性功能障碍,女方想退婚要退多少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婚姻无效:一是重婚的;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是未到法定婚龄的。其中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严重跗性疾病、指定的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而对于因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准许结婚,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时没有被列入禁止结婚的范围。因此该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
没有领证应退还的。
应当返还。
应当返还彩礼。
你好,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彩礼钱需要退
可以不退,因为已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