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七个月未结婚的老婆把孩子做了去上大学
参考:堕胎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对于堕胎问题的关注程度,往往能够体现对于人生命的尊重程度。在欧洲,由于天主教的传统,部分国家仍然禁止自愿堕胎(更遑论强制堕胎),以英国为例,1803年通过《妇女堕胎法案》,该法案将堕胎视为犯罪行为,最高可处以死刑,1929年更进一步通过《婴儿保护法》,将堕胎视为杀婴,禁止结束任何可能活存的胎儿的生命。1967年,为保护妇女权利制定了《堕胎法》,允许有条件的堕胎行为。1990年在《人类受精和胚胎法》放宽中堕胎的规定。而法国《刑法典》直到1975年才将堕胎除罪化,规定可以堕胎。至于天主教国家爱尔兰则是在《宪法》中明确禁止堕胎,直到1992年通过公民投票,允许妇女到国外堕胎。瑞士在1937年制定《禁止堕胎法》后,该法一直被严厉的执行,堕胎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瑞士每年有13万妇女在境外或者非法堕胎,直到2002年才通过公民投票才将堕胎除罪化。 我的补充: 2013-09-27 00: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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