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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取暖费

关于取暖费 您好:我2004年购买已购公房,随后下岗,与公司解除合同。当时买房时与物业签订了供暖合同,上写的是公司负责交纳取暖费,今年6月供暖公司才打电话通知我交,补交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年的,请问我该补交吗?或只交2010年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黎(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0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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