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小型客车撞横穿马路的6岁女孩,交通队定小型客车全责。现女孩监护人起诉,要求赔偿医药费2000余元,护理费4200元,营养费42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600元。女孩伤情:多处软组织损伤、擦伤、头部一个小口缝三针,其他处无缝针,无骨折,未住院。机动车方:PICC全险,为女孩支付转院急救车999费用800元,医药费400元,修车费用1100元。我想咨询的问题:1、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是保险公司支付还是车主支付?2、未住院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护理费?3、营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4、当时小女孩的监护人不在现场,车主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其监护人赔偿车主损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ubaow……(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0-09-07 15:0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